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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思考

1999-07-0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房汉廷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债权债务市场研究》,其最终成果是研究报告《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研究》。这项成果针对国有企业的债务问题,提出了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的观点。

一、提出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原因

债务危机正在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坏死病”。中国在经历高速发展之后,同样面临着债务危机加深、经济发展不稳的问题。抓紧时间解决中国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是避免使中国经济掉入整体危机“陷阱”的重要课题。国有企业的债务危机根源不仅仅是错误的投资评价机制和模糊的资本权益机制,更为重要的是由中国狭窄的金融机制造成的。所以,比较平稳和有效的解决方向应该立足在金融机制创新上。化解债务危机的对策已有破产解债法、公共收入填补法、过渡银行法、债权股权置换法等,但这些对策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思路的提出,是针对这样一种看法:即直接金融不能转换成间接金融,或相反间接金融不能转换成直接金融。这一理念上的误区,使两者长期处于被分割的领域里。无论哪一种形式出了问题,也都基本上被限定在各自的领域里进行解决,很少使用另一个市场的工具和办法进行尝试。

二、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的理论依据

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的理论来源于金融资产证券化。债权资产证券化主要以发行债券或收益凭证的形式进行。但与一般的债券融资不同,在债权资产证券化中,融资者是将其一部分明确指定的债权资产出售或作抵押,而不是以整个融资者的资产、信用为担保。与普通的抵押贷款不同,尽管在发行债权资产证券时,由于法律、税收等方面的原因,被证券化的债权资产可以被当作是出售或债务抵押,但融资者必须能够确保其在破产后,破产法院能够认定这种被证券化债权资产与融资者其他资产的分离性。无论债权资产证券化中被证券化的资产是否仍保留在融资者的资产负债表中,债权资产证券的信用等级仅取决于明确指定的债权资产和信用担保的风险程度,而与融资者自身的信用无关,这就实现了信用隔离。发行的债权资产证券的信用等级,可以低于或高于被证券化债权资产原所有人的信用等级。

三、企业债权资产证券化方法的优点

1.以债权证券化的方式出售部分债权资产,可以偿还已有的一些债务,减轻自身的债务负担,提高权益资本比率,优化自身的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

2.出售风险加权系数高的债权资产,投资于低风险权数的资产,降低风险资本的权重,提高资本充足率。

3.债权人通过债权资产证券化,出售部分债权资产后,为债权人实现优化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提供了传统融资手段无法提供的保障。

4.债权资产证券化技术,对解决债权资产的流动性难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手段。

5.通过出售或转让部分债权资产,可获得急需资金,在降低融资难度的同时,也降低了自身的融资成本。

6.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利用债权资产证券化技术,相当于新开辟了一条融资渠道,增加经营效益。

7.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证券化安排,即证券发行机构把若干企业持有的小规模债权资产同企业原有资产进行剥离,并以被剥离资产产生的资金流量作为唯一收益源泉的债权资产为标的向投资者发行债券,进行资金筹集的证券化行为过程。

8.可以采用证券化技术的债权资产应该符合以下条件:高套利性的债权资产;高稳定性的债权资产;低风险性的债权资产;高变现性的债权资产;高同质性的债权资产等。

9.债权资产证券化的主体结构比较复杂,涉及的参与者有12项之多。对于每一种参与者的职能进行定位是非常必要的。这12类参与者包括:原债务者、原债权者、发起人/出售者、事务管理者、证券发行者、投资银行、信用担保者、信用评级者、信托机构、服务者、投资者和专家集团。

10.债权资产证券化的客体结构,即指可采用证券化技术的证券品种。主要涉及了三种设计方式,即信托方式、SPV方式和组合方式。

11.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担保机制不同于一般商业担保,它的重要作用在于提高被证券化债权资产的信用等级,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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